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縣某國立高工一名周姓退休老師,遭妻子控訴多次偷腥,對象甚至包括不同學生的母親與妹妹,法官判決兩人離婚獲准,周姓男子必須分給妻子1千6百多萬元的財產;但這名退休老師的妻子也因為疑似有過外遇,她另外求償的精神撫慰與贍養費遭到駁回。
劉姓女子表示,民國72年她嫁給周男,89年發現丈夫常深夜躲在浴室講手機,結果發現丈夫和學生的妹妹有染,隔年丈夫再度偷情,對象是婚前女友。劉女稱,丈夫姦情曝光後,不但辱罵她、打她,甚至恐嚇殺人;誇張的是,4年前周男退休後,出租名下套房當包租公,隔年竟搬去和租屋學生的母親同居。
周男除外遇不斷,還被爆到出租套房偷窺女房客洗澡,甚至連妻子的外甥女來寄宿也照看不誤,被抓包竟辯稱「我就是變態」。最後,對於老公一再出軌,劉女再也無法忍受,訴請離婚求償,周男堅稱沒外遇且愛妻子,反控妻子結婚10年後被婚前男友「二度拋棄」,暗示妻子外遇。
法官根據兩人兒子證稱,「爸爸曾為婚外情道歉說」、「看過阿姨依偎在父親懷中」,認定周男有外遇事實;至於劉女額外求償遭駁回的原因,主要兒子曾表示媽媽說過「很慚愧」這句話,「感覺媽媽有外遇」。
對於周男因外遇離婚,他以前任職的學校老同事都很訝異。據了解,在海山高工任職16年的周男賺錢有術,不但出租房子,還經營游泳池生意,生活過不錯,曾經為人師表的他不但不守師道,還做了最壞的示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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